我弟弟和女方訂好了日子要結婚,倆人還沒有登記結婚,,只是同居過,,彩禮
問題來自:河北-衡水 咨詢時間:2016-05-30 10:23 咨詢人:18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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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已經同居,,建議再調和一下。如果確實無法繼續(xù)生活,,可以以同居關系糾紛向法院起訴,,要求女方返還彩禮。但是有同居的事實,,一般判決是部分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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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議進行說服,,女方盡可能少要彩禮,,可以不要彩禮的,,感情很重要,,彩禮是舊俗!
可以退還,法律規(guī)定,,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的,,應返還彩禮
建議先協商溝通一下
可以退,。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雙方沒有辦理結婚登記的,彩禮應當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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