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提出離婚時,,要求我分給他當初結婚時收到的紅包,,請問我是否必須給
問題來自:浙江-臺州 咨詢時間:2016-05-26 10:42 咨詢人:18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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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倆一起收的紅包,,算夫妻共同財產,要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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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是收取的禮金紅包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應當依法分割
是共同財產,要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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