丘敏律師解答的咨詢
2016.04.29丘敏律師回答
你好,協(xié)商離婚不成可起訴離婚,有需要解決子女撫養(yǎng)問題的,,法院將孩子判歸女方撫養(yǎng)的情況如下:
第一,、兩周歲以內的子女一般隨母親生活。這主要考慮孩子尚處在幼兒期,,需要母親的哺乳,,母親更能給孩子體貼和照顧。
第二,、孩子雖然兩周歲以上了,,女方已做絕育手術,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齡與女方年齡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歸女方的可能性較大。
第三,、孩子一直隨母親生活,,如果離婚后改為隨父親生活對其生活習慣改變較大且影響其成長的,孩子判歸女方可能性較大,。
第四,、男女雙方的撫養(yǎng)條件,如工作穩(wěn)定程度,、收入情況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對于夫妻感情破裂有過錯,比如,,有證據(jù)證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歸女方的可能性較大。
第五,,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賭博、洶酒等惡習等,??紤]到其惡習對孩子成長有不利影響,法院一般會將孩子判歸女方,。
第六,,如果男女雙方均無明顯過錯,各方面條件都相當,,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質好一些,,更有時間照顧孩子,得到孩子撫養(yǎng)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
第七,十周歲以上的子女,自己選擇隨母生活的,。
2016.04.30丘敏律師回答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2016.04.30丘敏律師回答
你好,,協(xié)商離婚不成可起訴離婚。離婚時法院將孩子判歸女方撫養(yǎng)的情況如下:
第一,、兩周歲以內的子女一般隨母親生活,。這主要考慮孩子尚處在幼兒期,需要母親的哺乳,,母親更能給孩子體貼和照顧,。
第二、孩子雖然兩周歲以上了,,女方已做絕育手術,,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齡與女方年齡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歸女方的可能性較大,。
第三、孩子一直隨母親生活,,如果離婚后改為隨父親生活對其生活習慣改變較大且影響其成長的,,孩子判歸女方可能性較大。
第四,、男女雙方的撫養(yǎng)條件,,如工作穩(wěn)定程度、收入情況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對于夫妻感情破裂有過錯,,比如,,有證據(jù)證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歸女方的可能性較大,。
第五,,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賭博,、洶酒等惡習等,。考慮到其惡習對孩子成長有不利影響,,法院一般會將孩子判歸女方,。
第六,如果男女雙方均無明顯過錯,,各方面條件都相當,,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質好一些,更有時間照顧孩子,,得到孩子撫養(yǎng)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
第七,十周歲以上的子女,,自己選擇隨母生活的,。
2016.05.01丘敏律師回答
你好,,對方偽造證據(jù)要承擔不利的法律后果,。訴訟,第二次起訴離婚法院一般都會判離的,。東莞律師丘敏律師愿為你提供法律幫,!
2016.05.01丘敏律師回答
離婚有兩種方式,,協(xié)議離婚和訴訟離婚。
一,、協(xié)議離婚程序為:
雙方攜帶以下材料到雙方中任何一方戶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門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即可,。
1、男女雙方各自的身份證原件,、戶口本原件,、結婚證原件和以上證件的復印件;
2,、離婚協(xié)議書原件一式三份,;
3、二寸單人近期免冠照片各兩張(底色各地要求有所區(qū)別,,應具體咨詢當?shù)鼗橐龅怯洐C關),。
登記后,,婚姻登記機關會發(fā)給離婚證。
二,、訴訟離婚:
(一)起訴方攜帶以下材料到被告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基層人民法院起訴:
1,、起訴狀原件兩份;
2,、本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需出示原件,;
3,、結婚證復印件一份和原件;
4,、夫妻共同財產清單,;
5、訴訟費: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6,、被告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居住的證明,。
(二)如果有以下情況,也可在原告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基層人民法院法院起訴:
1,、被告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br />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
3、被告被采取強制性教育措施,;
4,、被告被監(jiān)禁。
?。ㄈ┏ㄔ菏杖〉脑V訟費外,,離婚如果想請律師的話,還會產生律師費,,律師費根據(jù)案件難易程度,、標的額大小與律師協(xié)商確定。
2016.05.02丘敏律師回答
需要當事人出庭的,。離婚后,,孩子由誰撫育,應從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長的角度考慮,,在這個前提下,,夫妻離婚時可以協(xié)商確定,協(xié)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決,。兩歲以內的孩子一般會判給女方,十歲以上的孩子會考慮孩子自己的意愿,,除此以外,,法官會綜合考慮雙方的經濟能力,居住環(huán)境,,教育背景,,身體狀況等等認定誰更適合撫養(yǎng)小孩。一方撫養(yǎng)孩子,,另一方支付撫養(yǎng)費,,一般為月收入的20%—30%。
2016.05.02丘敏律師回答
離婚有兩種方式,,協(xié)議離婚和訴訟離婚,。
一、協(xié)議離婚程序為:
雙方攜帶以下材料到雙方中任何一方戶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門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即可,。
1,、男女雙方各自的身份證原件、戶口本原件,、結婚證原件和以上證件的復印件,;
2、離婚協(xié)議書原件一式三份,;
3,、二寸單人近期免冠照片各兩張(底色各地要求有所區(qū)別,應具體咨詢當?shù)鼗橐龅怯洐C關),。
登記后,,婚姻登記機關會發(fā)給離婚證。
二,、訴訟離婚:
(一)起訴方攜帶以下材料到被告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基層人民法院起訴:
1,、起訴狀原件兩份,;
2、本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需出示原件,;
3、結婚證復印件一份和原件,;
4,、夫妻共同財產清單;
5,、訴訟費: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6、被告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居住的證明,。
(二)如果有以下情況,,也可在原告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基層人民法院法院起訴:
1、被告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
3,、被告被采取強制性教育措施;
4,、被告被監(jiān)禁,。
(三)除法院收取的訴訟費外,,離婚如果想請律師的話,,還會產生律師費,律師費根據(jù)案件難易程度,、標的額大小與律師協(xié)商確定,。
2016.05.02丘敏律師回答
離婚后,,孩子由誰撫育,,應從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長的角度考慮,,在這個前提下,夫妻離婚時可以協(xié)商確定,,協(xié)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決。兩歲以內的孩子一般會判給女方,,十歲以上的孩子會考慮孩子自己的意愿,,除此以外,法官會綜合考慮雙方的經濟能力,,居住環(huán)境,,教育背景,身體狀況等等認定誰更適合撫養(yǎng)小孩,。一方撫養(yǎng)孩子,,另一方支付撫養(yǎng)費,一般為月收入的20%—30%,。
2016.05.02丘敏律師回答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guī)定: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那么除了《婚姻法》第三十二條所明確規(guī)定的四種證明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外,還有哪些情形呢,?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規(guī)定有以下十三種情形可認定感情已破裂: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發(fā)生性行為,且難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結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后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
5.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后,,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
6.包辦,、買賣婚姻,婚后一方隨即提出離婚,,或者雖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滿3年,,確無和好可能的,或者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又分居滿1年,,互不履行夫妻義務的,。(該條已實效)
8.一方與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xiàn),,無過錯一方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經批評教育、處分,,或在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過錯方又起訴離婚,確無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對方提出離婚的。
10.一方好逸惡勞,、有賭博等惡習,,不履行家庭義務,,屢教不改,夫妻難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其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滿2年,,對方起訴離婚,經公告查找確無下落的,。
13.受對方的虐待,、遺棄,或者受對方親屬虐待,,或虐待對方親屬,,經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諒解的,。
2016.05.02丘敏律師回答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guī)定: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規(guī)定有以下十三種情形可認定感情已破裂: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發(fā)生性行為,且難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結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后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
5.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后,,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
6.包辦,、買賣婚姻,,婚后一方隨即提出離婚,或者雖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滿3年,確無和好可能的,,或者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又分居滿1年,,互不履行夫妻義務的。(該條已實效)
8.一方與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xiàn),無過錯一方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經批評教育,、處分,,或在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過錯方又起訴離婚,,確無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對方提出離婚的,。
10.一方好逸惡勞、有賭博等惡習,,不履行家庭義務,,屢教不改,夫妻難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其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滿2年,,對方起訴離婚,經公告查找確無下落的。
13.受對方的虐待,、遺棄,,或者受對方親屬虐待,或虐待對方親屬,,經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諒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