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遠洋律師解答的咨詢
2016.09.07王遠洋律師回答
你好,!可以起訴離婚,。對軍人離婚的特別規(guī)定主要有兩個,一是《婚姻法》第三十三條:“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另一個是總政治部頒發(fā)的《軍隊貫徹實施〈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三條的規(guī)定: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就是說,,軍婚中,軍人一方提出離婚的,,仍按普通人離婚的程序辦理,,無須經另一方同意。另外,,為了保護孕婦及產后婦女的權益,,婚姻法第三十四條規(guī)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非軍人要求離婚的的情形下,,軍人一方有“一票否決”的權利。法院應根據軍人的這一意愿,,盡量調解和好或者判決不準離婚,。但軍人的離婚否決權只具有相對意義,否決離婚這一票能不能產生不準離婚的法律后果,,不僅取決于軍人一方的愿望,,也同時取決于軍人一方有無重大過錯。
2016.09.07王遠洋律師回答
你好,!可以拿到撫養(yǎng)權。司法實踐中,,法院判決孩子的撫養(yǎng)權歸屬主要考慮以下因素: 1,、雙方的工作和工資收入狀況。 2,、文化水平,。 3、照顧陪伴孩子的時間,。 4,、判歸一方后孩子的生活環(huán)境的改變。 5,、一方的思想品質,因為直接撫養(yǎng)子女一方的思想品質,,會直接影響下一代的健康成長,。 對于十周歲的孩子,法院在處理撫養(yǎng)問題上,,會認真聽取他們的意見,,并做筆錄入卷。在離婚前或離婚過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隨自己生活是尤為重要的。
2016.09.04王遠洋律師回答
你好,!可以爭取,。法院可能會支持你的訴訟請求,將孩子撫養(yǎng)權判決給你,。在撫養(yǎng)權存在爭執(zhí),,無法協(xié)商一致的情形下,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yǎng)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以下簡稱《子女撫養(yǎng)意見》)中的規(guī)定,,判由女方撫養(yǎng)子女的有利條件有: (1)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 (2)已作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3)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huán)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4)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5)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6)雙方撫養(yǎng)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單獨隨外祖父母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幫子女照顧外孫子女的; (7)十周歲以上的子女主動要求與母親生活的,。 對應以上條件,女方為爭取子女的撫養(yǎng)權,,可從以下九個方面準備證據: (1)小孩的戶籍證明或出生證明,,小孩未滿兩周歲; (2)醫(yī)療機構出具的,女方已作絕育手術或喪失生育能力的診斷證明; (3)子女長時間隨其生活,,對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傾心關注的證明; (4)對方有其他子女的證明(如戶籍上的子女情況); (5)醫(yī)療機構出具的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的診斷證明; (6)對方有吸毒,、賭博、酗酒等惡習,,或有虐待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證明; (7)子女隨外祖姆單獨生活多年,,外祖父母要求且有能力幫照顧外孫子女的證明; (8)十周歲以上的子女要求與母親生活的證明(一般法庭會單獨詢問); (9)女方有相應的工作能力及經濟收人的證明。
2016.09.03王遠洋律師回答
離婚調解書生效后購買的房屋屬于你的個人財產,,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2016.08.26王遠洋律師回答
你好,!你老公提出離婚,如果你不同意,,法院不會受理他的案子,。如果同意離婚,婚后財產一般平分,。你有權得到孩子的撫養(yǎng)權,,由男方承擔孩子的撫養(yǎng)費。
2016.08.20王遠洋律師回答
依法能夠勝訴,?!∽孕袇f(xié)商解決,或者由第三方調解(例如人民調解委員會),,或者向法院依法人提起民事訴訟,,關鍵你得有正當的理由,并且有確實充分的支持這一理由的證據,。 對法院來說,,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yǎng)關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持,。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xù)撫養(yǎng)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yǎng)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yǎng)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父母雙方協(xié)議變更子女撫養(yǎng)關系的,,應予準許,。
2016.08.16王遠洋律師回答
你好,!離婚后發(fā)現一方有上述情況的,,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再次分割!,!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七條規(guī)定,,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 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離婚后,另一方發(fā)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2016.08.13王遠洋律師回答
1,、離婚屬于夫妻雙方的權利與自由,,可以協(xié)議離婚,也可以訴訟離婚,。
2,、【離婚與子女】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yǎng),,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仍有撫養(yǎng)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yǎng)為原則,。
離婚后,一方撫養(yǎng)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
3,、【夫妻共同財產的離婚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xié)議處理,;協(xié)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離婚協(xié)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xié)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2016.07.24王遠洋律師回答
1,、最終孩子的撫養(yǎng)權歸誰,由法院判決,。
2,、如果法院判決撫養(yǎng)權歸自己,對方不將孩子送回的,,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zhí)行,。此種情況的強制執(zhí)行只有對被執(zhí)行人罰款、拘留,,而不能強行抱回孩子,。因為所有的強制措施都不能涉及到孩子。
相關規(guī)定:
《婚姻法》第四十八條 對拒不執(zhí)行有關扶養(yǎng)費,、撫養(yǎng)費,、贍養(yǎng)費、財產分割,、遺產繼承,、探望子女等判決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zhí)行,。有關個人和單位應負協(xié)執(zhí)行的責任,。
2016.07.20王遠洋律師回答
你好!如果你有證據證明男方的債務用于個人方面,,你不知情,,也沒有使用男方所借的錢,應由男方承擔法律責任,,你不用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