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偉利律師專欄
關于撫育費的給付問題,司法解釋有如下規(guī)定:
1,、關于給付金額:確定給付金額的基本原則是,,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的撫育費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50%;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yè)平均水平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關于給付方式:撫育費應定期給付,有條件者可一次性給付,。若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落不明,,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
3,、關于由誰給付:撫育費一般由不負責實際撫養(yǎng)子女的一方承擔,,也可約定由撫養(yǎng)方承擔。同時,,父母不得因子女姓氏變更而拒付子女撫育費,。
4、關于給付期限: 一般至子女18周歲止,。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并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尚未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父母仍有給付能力的,,仍應負擔必要的撫養(yǎng)費: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尚在校讀書;確無獨立生活能力和條件,。
另外,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所謂必要時包括三種情形:原定撫養(yǎng)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有其他正當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