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良瑞律師專欄
翁某某故意傷害案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翁某某與被害人胡某系夫妻關系,,但胡某與楊某長期保持不正當關系且長期對翁某某實施家暴,。案發(fā)當日晚上,,胡某帶著楊某回到家中,與翁某某發(fā)生口角,。胡某拿出一個拖把追打翁某,,后又換用衣架繼續(xù)毆打。翁某某隨手拿起玻璃酒柜上的一把水果刀防御,。雙方對打中,,翁某某右手所持的水果刀刺中胡某的左側胸部,致胡某經醫(yī)院搶救無效后死亡,。
(二)裁判結果
湖南省平江縣人民法院一審認為,,被告人翁某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翁某在自身遭受不法侵害時持刀防衛(wèi),并在該過程中將他人傷害導致死亡,,屬防衛(wèi)過當。案發(fā)后,,翁某某請人報警并積極救治被害人,,并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屬自首,。本案系婚姻家庭問題引發(fā),,被告人在案發(fā)后取得了被害人家屬的諒解,且被害人在本案的起因上存在較大過錯,,可以對翁某某酌情從輕處罰,。遂依法判決被告人翁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
(三)典型意義
本案是涉及家庭暴力引發(fā)刑事犯罪的典型案件,。此類案件普遍呈現(xiàn)被害人有較大過錯,被告人的行為對社會危害性較小,,再犯的可能性不大等特點,。本案對被告人實行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不但能夠起到刑罰預防犯罪的作用,,也有助于化解社會矛盾,,最大限度實現(xiàn)案件裁判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tǒng)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