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律師解答的咨詢
2016.04.12高明律師回答
你想離婚近民事訴訟法規(guī)定,是原告就被告(也就是就說你本就應該到,,被告所在地起訴,與你的戶口在哪是無關的)
2016.04.12高明律師回答
現行婚姻法規(guī)定,,有過錯的一方應該向無過錯的一方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從協商的角度,我建議你可以選擇房子給老婆,,子女一人撫育一個人撫育費各自承擔,。如不能協商一致最好等你老婆起訴你
2016.04.11高明律師回答
根據你的情況來看,雙方應該是同意離婚的,,對于子女撫育問題,,不能協商一致,法院會根據,,你們提交的證據(證明跟誰生活,,更利于子女健康快樂成長),法院會作出判斷,,將子女判給有利子女健康成長的一方,,當然另一方,也要給付相奕的撫育費,。
2016.04.11高明律師回答
根據你介紹的情況,你可先與你老協商,,如能達成離婚協議,,剛帶上(雙方的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到婚姻登記機關直接變能辦理離婚登記。不能協商的話你也只能向老公戶籍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若子女在兩歲以內或子女現已經隨你生活,,法院應該會支持你撫養(yǎng)子女,,當然對方依法也應該承擔撫育費)
2016.04.11高明律師回答
根據你介紹的情況來看,,按現行婚姻法,你現你“老公”僅屬同居關系,,“婚姻”不受婚姻法保護,,如無法共同生活要分手,可以“子女撫育糾紛”或“同居財產糾紛”為由向法起訴,。
2016.04.11高明律師回答
根據你介紹的情況,,子女應該也不大,,如果在兩歲以內,原則上子女會判由你撫育,,當然男方也應當要承擔撫育費,。
2016.04.11高明律師回答
離婚訴訟費:不涉及財產法院收50-300
2016.04.11高明律師回答
根據你介紹的情況來看,,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了,,如果他堅持不離,第一次法院有可能(若證明夫妻感情完全破裂的證據不充分的話)會判你們不準離婚,。這樣的話,,你就只能再六個月后重新起訴離婚了。
2016.04.11高明律師回答
你是想離婚嘛,?可以找他協商,,如不能協商一致,你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
2016.04.11高明律師回答
對于你個問題:應該主要爭議焦點有三個:1.女方為了家庭生活所欠外債,;2,共同財產如何分割,;3.子女如何撫養(yǎng),。對于你自己所借的外債,如果男人不認可,,要得到法庭認定是所難的,,共同財產當然應該平均分割,子女隨你生活的話,,男方肯定是要支付撫育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