蹇有韜律師解答的咨詢
2016.05.10蹇有韜律師回答
給女方的可能性大些^_^
2016.05.09蹇有韜律師回答
雙方感情如確實己破裂就應該離,,這時候己不適合再生活在一起。
2016.05.10蹇有韜律師回答
收集雙方感情確已破裂的證據
2016.05.10蹇有韜律師回答
可以,,上法院提交起訴狀,,由法院判離
2016.05.07蹇有韜律師回答
加了名就己經成為了共同財產,即使婚前你單方全額付款購買,,離婚時同樣平均分割,。
2016.05.06蹇有韜律師回答
你們家做生意的,,沒分家,,你們結婚以后增加的財富可以視為家庭共有財產收入,你可要求按份分割,。
2016.05.05蹇有韜律師回答
上法院起訴,,由法院判離,,咨詢。
2016.05.02蹇有韜律師回答
看雙方實際情況,誰對小孩更有利
2016.05.02蹇有韜律師回答
不影響,,感情不和就離吧
2016.04.29蹇有韜律師回答
上法院起訴離婚,,讓法院判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