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云婚姻幫律師
蹇有韜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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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買了房子,老公父母出的30萬首付,,房貸是老公每個月用公積金貸款支
2017.02.07
征收款,,你可以分配到除小孩份額外的一半,,安置房作為共同財產(chǎn)可以分到一半,,婚后買的房也可以分到一半,,不過,,他父母30萬得還,。
只因結婚那天說了一句半年后再要孩子,,結婚半年還沒同房。這幾天老公發(fā)
2016.05.18
和好吧,,沒有非離婚不可的理由,。
我想離婚,房子登記在兩人的名下,,有一套房首付,,是我父母付的,房貸是
2016.05.17
對你不利啊,,得平均分配財產(chǎ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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